广东证监局提醒您:2021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施行,其中明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仅摘要需要在纸质媒体披露,其他内容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即可。建议您通过相关网站充分获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